居住证积分落户条件上海
在上海申请积分落户,需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制度,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转办常住户口(即“积分落户”)。以下是主要条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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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申请人必须持有本市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持续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 -
达到积分标准分值
目前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标准为120分。申请人通过学历、职称、社保缴纳年限、纳税、紧缺专业、投资纳税、配偶情况等项目累计积分,达到或超过120分即可获得积分通知书。 -
合法稳定就业和缴纳社保
需在上海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一般要求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通常为7年)。 -
符合人才引进或居转户基本条件
积分达标只是前提,真正“落户”还需满足上海市“居转户”政策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 持有居住证满7年;
- 近连续7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
- 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等不良行为;
- 在本市有稳定住所(自有住房或单位集体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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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加分项
高学历(如硕士、博士)、高级职称、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在本市远郊地区工作、投资纳税贡献大等情况可获额外加分,有助于更快达标。 -
申请流程
先由用人单位注册并为个人申请积分,提交相关材料至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获得《积分通知书》。积分达标后,仍需等待居转户政策审批,通常在满足7年条件后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积分管理不等于直接落户,而是享受教育、医保等市民待遇的前提。真正落户还需满足更严格的“居转户”条件。政策可能调整,建议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