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落户上海居住证
海归人员落户上海并申领居住证,是许多留学回国人员关心的问题。根据上海市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通过“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政策直接落户,无需先办理居住证;若暂未满足落户条件,则可先申请《上海市居住证》,逐步积累积分,最终实现落户。
一、直接落户条件(无需居住证)
符合以下条件的海归人员可直接申请上海常住户口:
-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
- 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毕业,或在前51-100名院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本市有稳定就业和缴纳社保;
- 回国后首次就业在上海市,且用人单位符合资质要求(如注册资金、纳税情况等);
-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此类人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网通办”平台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落户,无需先持有居住证。
二、暂不符合落户条件:申领居住证
若尚未满足直接落户条件,可先申请《上海市居住证》。所需材料包括:
- 有效护照及签证页
-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上海市住所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 劳动合同及单位营业执照
- 近期证件照等
申请人可至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有效期为1-3年,持证期间可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如子女教育、医保等。
三、积分与转户路径
持有居住证后,可通过“居住证积分”制度累计分值(如学历、职称、社保年限等),达到标准分(目前为120分)可享受更多市民待遇。部分海归在工作满一定年限、持续缴纳社保个税后,也可通过居转户政策申请落户。
总之,优秀海归人才可优先选择直接落户;其他人员可先办居住证,结合积分或居转户政策逐步实现落户目标。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咨询专业机构获取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