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转落户
上海居住证转落户,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通过符合条件的方式申请转为上海市常住户口。目前主要途径是通过“居转户”政策,依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执行。
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 持证年限: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 社保与个税:持证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且缴费记录连续、正常;
- 社保基数: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3倍及以上;
- 职称或技能: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
- 无不良记录: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刑事犯罪等不良记录;
- 单位资质:用人单位需在本市注册并具备相应申报资格。
符合以下情形可适当缩短年限或放宽条件: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满足相关要求,可优先申办;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重大贡献者(如科技进步奖等),可适当减少年限;
- 投靠配偶或子女落户另有政策规定,不适用于本通道。
申请流程一般包括:
- 单位注册并提交信息;
- 个人准备材料(身份证、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个税证明、学历职称证书等);
- 单位在线申报,提交初审;
- 材料审核通过后参加公示;
-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事项:
- 社保和个税必须一致,补缴不计入连续缴费;
- 中级职称需与工作岗位匹配,且需通过复评;
- 居住证中断时间不宜过长,尽量保持连续。
建议提前规划,确保社保基数达标,关注人社局最新政策调整。可通过“上海人社”APP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