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家属
在上海通过居住证申请落户时,符合条件的家属可以随迁。根据上海市现行的落户政策,主要适用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积分、社保、纳税等条件的人才,通过“居转户”或人才引进等方式落户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通常可作为随迁家属一同办理。
一、可随迁的家属范围:
一般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若子女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如高中、中专、技校),也可申请随迁。成年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一般不可随迁,除非通过其他特殊政策(如投靠类落户)。
二、随迁基本条件:
- 主申请人必须符合上海市居转户或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如持有居住证满7年、累计缴纳社保满84个月、依法纳税、中级职称或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等。
- 配偶需提供合法婚姻证明,且婚姻关系存续时间一般无硬性要求,但需真实有效。
- 子女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等材料,证明亲子关系。
- 所有随迁人员需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三、所需材料(常见):
- 主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个税缴纳证明、职称证书等;
- 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 子女出生证明、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如有);
- 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四、办理流程:
- 主申请人通过单位提交落户申请;
- 在系统中填报随迁人员信息并上传材料;
- 审核通过后,公安部门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 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登记。
注意事项:
- 随迁家属不占用主申请人的名额,但需同时审核资格;
- 若主申请人通过人才引进快速通道落户,随迁政策可能更宽松;
- 政策可能调整,建议以“上海人社”官网或各区人才服务中心最新通知为准。
总之,上海居住证落户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通常可随迁,关键在于主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并准备齐全真实有效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