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哪里
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居转户)的落户地址,需遵循“自有住房→直系亲属住房→单位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的优先级规则,具体要求如下:
1. 优先落「自有产权住房」
若申请人或配偶在上海有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住房(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产权清晰无纠纷),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户口直接落在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管辖区。这是最直接的落户方式。
2. 次选「直系亲属产权住房」
若无自有住房,但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在上海有产权住房,且亲属书面同意申请人落户,需提供:
- 亲属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 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等);
- 亲属同意落户的声明。
户口落在亲属房屋所在地。
3. 再选「单位集体户口」
若前两者均无,且用人单位设有集体户口(需单位具备集体户资质,如国企、事业单位或部分大型企业),需单位出具《集体户落户证明》,同意接收申请人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地址。
4. 最后落「社区公共户」
若以上条件均不满足,需落在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由街道或镇政府设立)。需提供:
- 有效的租房合同(或居住证明);
- 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户落户证明》。
户口落在实际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与居住证登记地址一致)。
注意事项
- 落户地址需与实际居住或工作关联,需符合居转户的核心条件(如7年社保、中级职称或2倍社保基数等);
-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可通过“随申办”APP或线下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如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查询具体要求;
- 若落户地址变更(如后来买房),可凭房产证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简言之,上海居住证落户的地址选择,本质是**“有房落房、无房落集体/公共户”**,优先保障“实际居住”或“工作关联”的稳定性。具体操作以派出所和社区受理中心的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