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细则
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居转户”)是上海落户的核心路径之一,遵循“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原则,核心细则如下:
一、基础门槛(需同时满足)
- 居住证年限: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逾期未续期的,中断时间不计入);
- 社保要求:持证期间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不含补缴,社保类型需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个税合规:持证期间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需与社保基数匹配,无零税、漏税、偷税记录,且申报收入与劳动合同工资一致);
- 其他要求:符合国家及上海计划生育政策(现行为“依法生育”)、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激励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加速落户)
1. 职称/技能路线
取得上海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与当前岗位匹配,如工程师、教师等),或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
2. 社保基数路线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以上,社保基数达到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的1.3倍及以上(2023年社平工资约12183元/月,1.3倍即约15838元/月),且个税同步达标。
3. 重点区域/产业优惠
- 临港新片区:
① 居住证满5年+最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1倍社平;
② 居住证满3年+最近3年累计24个月社保基数达2倍社平; - 张江科学城: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可参照临港缩短年限;
- 重点单位: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国企等,员工可按规定缩短居住证或社保要求。
三、特殊人才优先政策
- 具有博士学位或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高级工程师、教授)的,居住证满3年+社保个税满3年且基数达标,可直接申请;
- 国家级/市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如两院院士、长江学者、上海领军人才),可不受居住证年限限制,直接申报。
四、随迁政策
- 配偶随迁:结婚满10年且年满35周岁,或配偶已为上海户籍;
- 子女随迁: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或16-18周岁仍在读(高中及以下)的子女。
五、申报流程
- 单位注册:需由上海注册、依法纳税的用人单位(非个体工商户)在“上海人社”官网注册;
- 材料准备:居住证、社保缴费证明、个税完税证明、劳动合同、学历/职称证书、房产证/租房合同、计划生育证明等;
- 网上申报:单位通过“一网通办”提交申请,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 审核公示:市人社局审核(约2-6个月),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
- 落户办理:公示无异议的,凭《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领取上海户口本。
注意事项
- 社保个税“双匹配”:社保基数、个税申报收入需与实际工资一致,避免“低社保高个税”或“高社保低个税”;
- 职称“岗位匹配”:职称专业需与当前工作内容相关(如工程师需在技术岗位);
- 政策动态调整: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sh.gov.cn)最新公告为准。
居转户政策聚焦“贡献度”,核心是社保个税的持续稳定缴纳和对上海发展的价值。建议提前核对自身条件,通过提升社保基数、考取匹配职称或进入重点单位,加速落户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