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落户上海要求
上海居住证落户(居转户)核心要求可分为基本条件、激励缩短年限政策及注意事项,以下为简化梳理:
一、基本落户条件(需同时满足)
- 居住证年限: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7年(断缴不超过3个月可累计,超期需重新计算);
- 社保个税: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7年(含补缴需符合“漏缴”规定,不得刻意补缴);同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需与社保基数、工资收入匹配,不得“零个税”或“低社保高申报”);
- 职业能力:满足以下其一:
-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本市认可或评审,且与岗位匹配);
- 取得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需属本市紧缺工种,与岗位一致);
- 符合本市产业发展紧缺急需专业(以当年人社局目录为准);
- 守法记录:无违反国家/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二、激励政策(缩短年限至3-5年)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放宽居住证/社保年限要求:
- 重点区域:
- 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五大新城(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重点产业企业核心员工:满5年可申请;
- 临港新片区特殊人才(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行业骨干):满3年可申请;
- 高技能/紧缺人才:
- 取得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或本市重点产业紧缺高级工:满5年可申请;
- 入选本市重大人才计划(如“浦江人才”“领军人才”):直接落户;
- 表彰奖励:
- 获国家级表彰(如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满3年;
- 获上海市级表彰(如上海市劳模、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满5年;
- 创业人才:
- 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企业注册满3年,最近3年累计纳税≥100万元,或人均纳税≥10万元且员工社保≥10人;
- 其他:
- 本市远郊地区教育/医疗岗位工作满5年的教师、医生:可缩短至5年。
三、关键注意事项
- 社保个税匹配:社保基数需与工资收入、个税申报一致(建议基数不低于上年度本市社平工资的1倍,部分区域/行业需1.3-2倍);
- 职称有效性:外地评审的中级职称需通过本市“职称引进认定”,职业资格需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
- 离职影响:换工作时需及时续办居住证,避免断档;新单位需符合“本市注册、正常纳税”要求;
- 材料准备:需提供居住证、社保个税证明、劳动合同、房产证/租房备案、职称证书、表彰文件等(具体以“随申办”预审要求为准)。
申请流程
线上预审(随申办APP/上海人社网)→ 线下提交材料(单位注册地人才中心)→ 区人社局审核→ 市人社局复核→ 公示(5个工作日)→ 办理落户。
注:政策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随申办”查询最新目录及细则,避免因政策更新导致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