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居住证 落户材料
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居转户)材料需结合基础身份、积分、就业社保、学历职称、婚姻子女等维度准备,以下为核心清单(具体以拟落户区人才中心要求为准):
一、基础身份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 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需满7年且在有效期内);
-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含首页、本人页;集体户提供户籍证明);
- 户籍所在地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公证,部分区可通过“随申办”线上申请)。
二、积分与就业社保材料
- 积分达标证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需满120分,有效期内);
- 就业证明:与本市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剩余有效期≥6个月);
- 社保记录:近7年连续社保缴纳证明(通过“随申办”打印,需与个税匹配);
- 个税证明:近7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打印,无漏缴、偷税、零申报异常)。
三、学历与职称材料
(1)学历学位
- 国内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 国外学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2)职称(若以职称通道落户)
-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 职称评审表/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 对应岗位聘书(原件+复印件,需与职称匹配)。
四、婚姻与子女随迁材料
- 已婚: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境外婚姻需公证);
- 离婚: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原件+复印件);
- 随迁子女:
-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境外出生需公证);
- 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需未成年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在读);
- 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无法体现时需公证)。
五、单位辅助材料
-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单位介绍信(注明申请人信息、职务,加盖公章);
- 单位诚信承诺书(部分区要求,需盖章)。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需原件+复印件,境外文件需翻译公证;
- 社保、个税需“匹配一致”(即单位、金额、时间对应);
- 建议通过“随申办”先进行材料预审,避免遗漏;
- 特殊情况(如社保补缴、异地工作)需额外提供说明及证明。
以上材料为居转户通用清单,若走“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等重点区域通道,部分要求可放宽(如社保年限缩短至5年),需以区域具体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