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申请落户
上海《居住证》申请落户,通常是指通过“居住证转常住户口”途径(即“居转户”)实现落户。该政策适用于长期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和工作的非沪籍人员。
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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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期间居住证不能中断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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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满7年: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在本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一般不超过3个月,且需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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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偷漏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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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倍及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聘用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
- 在特定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或紧缺急需岗位工作,可适当放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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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需遵守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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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要求:申请单位应在本市注册登记、正常经营并依法纳税,具备人事管理资质。
特殊通道:
- 持有居住证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重大贡献者,可缩短年限或放宽条件;
- 博士学位、高级职称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更快落户;
- 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等区域有更宽松的居转户政策,如7年可缩短至5年甚至3年。
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个税证明、劳动合同、学历职称证书、单位营业执照等。
办理流程:由用人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初审、市人社局复核、公示后,获批者可办理户口迁移。
建议提前规划,确保社保、个税连续合规,并关注政策动态。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进度或咨询12333热线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