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条例
上海居住证落户主要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等规定,核心路径是**“积分达标+长期居住就业”**,以下是关键内容:
一、基本落户条件
需同时满足4项要求:
- 持有居住证满7年:需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中间中断不影响,累计计算);
- 社保缴纳满7年:持证期间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不含补缴,需与居住证有效期重合);
- 依法纳税:持证期间个人所得税缴纳符合规定(无偷税、漏税或零申报等违规情形);
- 能力达标:满足以下其一:
-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工程师、经济师),或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如高级电工),且与所聘岗位匹配;
- 或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及以上(积分可通过学历、职称、社保基数、表彰奖励等累积,如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积90分,社保基数高于上海平均工资2倍积100分)。
二、激励性落户政策(缩短年限)
对重点区域、紧缺人才,可放宽“7年”要求,常见情形:
- 重点区域就业:在张江科学城、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等重点区域就业,且社保基数达标(如临港新片区需连续3年社保基数≥1倍上海平均工资),持证满5年可申请;
- 高级人才: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教授、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且岗位匹配,持证满3年可申请;
- 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如劳模、科技进步奖)、或被认定为本市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可直接缩短年限(部分可“3年”或“直接落户”);
- 创业/技能人才:
- 创办企业近3年累计纳税超100万元(或吸纳就业超10人),且本人持股≥10%,持证满3年可申请;
- 国家级技能竞赛获奖者、本市首席技师,可直接落户。
三、申请流程
- 单位申报:由所在单位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材料(个人无法自行申请,需单位配合);
- 材料审核:区人才服务中心核查居住证、社保税单、学历职称、劳动合同等材料;
- 公示与落户:审核通过后公示5天,无异议的可办理户口迁移(落户地址优先为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无房产的落单位集体户)。
四、注意事项
- 社保个税匹配:社保缴纳基数需与个税申报收入一致,避免“低社保高个税”或“高社保低个税”;
- 不能违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
- 岗位匹配:职称/职业资格需与当前工作岗位对口(如工程师需在技术岗,不能用教师证评工程岗)。
上海居住证落户本质是**“长期贡献+能力匹配”**的认可,核心是保持稳定就业、合规缴纳社保个税,重点区域或紧缺人才可享受“加速通道”。具体细则可通过“上海人社”官网查询,或咨询单位人事/区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