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落户上海居住证
上海夫妻分居落户属于两地分居夫妻投靠,是上海人社局审批的“投靠类”落户渠道,核心围绕“沪方资质”与“分居时间”,不依赖上海市居住证(与“居转户”的居住证要求完全无关)。以下是关键要点:
一、核心条件(需同时满足)
- 主体要求:沪方为上海常住户口(家庭户/集体户均可),双方依法登记结婚;
- 分居状态:夫妻一方在沪、一方在外省市居住/工作(即“两地分居”);
- 沪方资格:分3类情况(满足其一即可):
- 快速通道:沪方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历/处级及以上公务员,非沪方配偶可直接申请,无分居时间限制;
- 3年分居:沪方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学历,非沪方与沪方分居满3年;
- 10年+35岁:沪方为普通职工(无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以下学历),需结婚满10年+非沪方年满35周岁(主流标准)。
二、申请材料(关键)
- 身份基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 沪方资质:职称证书(上海认可,外地职称需验证)、学历证、单位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
- 分居证明:沪方在沪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备案)、非沪方外省市居住/工作证明(如外省市社保、单位函);
- 其他:计划生育承诺书(替代原计生证明)、非沪方无业/在职证明(无业需外省市无业证,在职需外省市合同)。
三、流程与注意
- 单位发起:沪方通过所在单位向注册地区人社局申请(个人无法直接办);
- 审批落户:区人社局初审→市人社局复核→通过后发《准予迁入证明》→非沪方回原籍开《迁移证》→沪方户口地派出所落户;
- 常见误区:无需居住证(投靠类不要求)、非沪方无需在沪工作(只要分居)、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总结
夫妻分居落户的关键是沪方的资质和分居时间,材料齐全、单位配合即可申请。若沪方有中级职称/硕士以上,3年就能落户;若为普通职工,则需“10年+35岁”。申请前建议咨询区人社局或单位人事,确认最新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