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准迁证
上海居住证落户准迁证是持证人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人才引进或居转户等政策满足落户条件后,由上海市公安机关签发的用于办理户口迁移的重要法律文书。它标志着申请人已通过审核,具备将户口从原籍迁入上海的资格。
申请“居住证转户口”(即“居转户”)通常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累计满7年;前4年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1倍社平工资,后3年不低于1.3倍;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符合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且被本市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长期劳动合同。此外,有高级职称、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属于紧缺急需人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当申请人满足条件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落户审批后,会收到《准予迁入证明》(简称“准迁证”)。该证明由上海市公安局签发,分为三联:一联留存公安部门,二联交申请人用于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第三联供迁入地派出所归档。
持准迁证后,申请人需先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携带准迁证、迁移证、身份证、房产证或单位集体户接收证明、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到上海拟落户地派出所完成落户手续,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整个流程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议提前准备完整材料,避免因信息不全延误办理。同时,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查询进度,提高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准迁证有效期通常为40天,务必在有效期内完成迁出和落户手续。逾期需重新申请。落户成功后,个人户籍信息将正式纳入上海户籍管理系统,享受本地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待遇。
总之,上海居住证落户准迁证是实现“沪漂”转“新上海人”的关键一步,体现了城市对长期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者的认可与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