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申请条件
上海居住证落户(即通过“居转户”政策落户)是外地户籍人员取得上海常住户口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上海市现行规定,申请居转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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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累计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期间如有中断,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影响累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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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满7年:在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并连续缴纳满7年,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保和个税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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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居住证期间有合法稳定职业:申请人应在上海有合法稳定的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或有自主创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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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资格:一般要求在最近4年内至少有36个月持有中级职称(如工程师、经济师等)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对应岗位工作。若无职称,可通过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以上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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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申请人需无违反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计划生育、税收、治安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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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其他特殊政策情形可缩短年限:
- 持有居住证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者;
- 在本市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社保基数达到一定标准;
- 在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等重点区域工作的紧缺急需人才,可享受缩短年限(如5年)或降低社保基数要求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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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法稳定住所:需在上海拥有自有住房或单位提供宿舍等合法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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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和子女随迁:主申请人符合条件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申请随迁落户。
申请人需通过用人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经审核公示后办理落户手续。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