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之后居住证积分
上海落户后,居住证积分自动失效,无需继续办理或续签。
一旦您成功落户上海(即获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您的《上海市居住证》及其对应的积分制度将不再适用。因为居住证积分主要面向非沪籍人员在未落户前享受公共服务的政策工具,如子女教育、医保、购房购车资格等,而落户后已享有本市户籍居民同等权利,积分功能自然终止。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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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自动清零:落户完成后,系统会同步更新您的户籍状态,居住证积分记录不再有效,原积分账户不会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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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主动注销:不需要个人去人社局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积分注销手续,系统会自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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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无缝衔接:落户后可直接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子女入学、社保、公积金、购房等事项,不再依赖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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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特殊情况:例如曾用积分申请了公租房或子女中高考资格,在落户过渡期间已完成相关手续的,一般不影响既得权益,建议提前与相关部门确认衔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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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事项:在落户审批完成前,仍需确保居住证及积分持续有效,避免中断影响落户进程。
总之,上海落户是居住证积分制度的“终点目标”之一,成功落户意味着您已从“常住人口管理”进入“户籍人口管理”体系,积分使命完成,后续按本市户籍政策执行即可。如有疑问,可咨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获取权威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