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落户材料
上海居住证积分落户(即“居转户”)需以**居住证满7年+积分达标(120分)**为核心前提,材料分为基础类、积分类、社保个税类及补充类,具体如下:
一、基础身份材料
- 申请人及随迁家属(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需首页+本人页);
- 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需满7年且在有效期内);
- 婚姻证明:结婚证(配偶随迁必备)、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异需提供);
- 子女材料: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二胎生育审批表)、16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在校证明(高中及以下)。
二、积分达标证明
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原件,证明积分满120分,可通过“上海人社”官网打印)。
三、社保与个税材料
- 近7年社保缴纳证明(原件,需显示单位名称、缴费基数,需符合要求:如前4年1倍基数、后3年1.3倍及以上;或“高技能人才”等特殊路径标准);
- 近7年个税完税证明(原件,需与社保单位、基数完全匹配,无断税/零税,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下载)。
四、工作与居住证明
- 工作材料:近7年在沪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换工作需附离职证明);
- 单位证明: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居住证明:房产证、租房合同+备案证明,或单位集体宿舍证明。
五、补充材料(按需提供)
- 职称/技能证书:若以“职称路径”落户(如中级职称),需提供证书+评审表(或考试合格证明),且职称需与岗位匹配;
- 荣誉奖励:市劳模、五一奖章等市级以上荣誉需提供证书+表彰文件;
- 诚信承诺:申请人签署的《居转户申请表》及《诚信承诺》(现场填写)。
关键注意事项
- 社保个税必须匹配:不能断缴/补缴(除非有合理理由),个税需覆盖所有应税收入(如奖金);
- 居住证连续满7年:中断需重新计算;
- 随迁限制:配偶随迁需“在沪稳定就业/居住”,未成年子女需18周岁以下(或18岁以上仍读高中)。
材料需原件+复印件,部分需单位盖章。建议申请前通过“上海人社”APP预审核,避免遗漏。(政策以“上海市人社局”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