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居住证是累计
上海落户(主要指居转户)中,居住证年限实行“累计计算”,无需连续,但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
一、基本规则:居住证与社保、个税“三累计”匹配
居转户的核心条件是“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费满7年+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三者均为累计计算,无需连续。
- 居住证累计:中断后重新办理的,之前的有效期限可叠加(如2018-2020年办过居住证,2021年中断,2022年再办,累计年限为2018-2020+2022至今);
- 社保累计:中途断缴不影响总年限,但断缴期间的居住证年限仍可累计(只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 个税累计:需与社保缴纳对应(如社保在上海交,个税也需在上海申报),不能有“零个税”或“异地个税”(除非合理情形,如外派),否则对应期间的社保/居住证可能不被认定为“有效累计”。
二、特殊情况的累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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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短年限政策中的累计
对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五大新城等重点区域的人才,居转户年限可缩短至3年或5年(如临港“居住证满3年+社保1倍以上满3年”),其中的居住证年限仍按累计计算,无需连续。 -
无效居住证的排除
若居住证通过虚假挂靠、材料造假等违法方式办理,或居住证状态为“注销”“无效”,对应的年限不纳入累计。
三、常见误区澄清
- ❌ 误区1:“居住证必须连续,断了就清零”——无需连续,累计满7年即可;
- ❌ 误区2:“社保断了,居住证累计也白费”——社保断缴不影响居住证累计,但社保需单独满足“累计满7年”;
- ❌ 误区3:“补缴社保能补算累计”——社保补缴一般不认可(除非单位漏缴且能提供劳动仲裁/法院判决等证明),补缴期间的社保不计入有效累计。
四、关键提醒
- 建议通过“随申办”APP定期查询居住证有效期,避免断签;
- 社保、个税需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单位一致(即“三统一”),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挂靠”,影响累计有效性;
- 若居住证中断,重新办理时需确保居住登记满6个月(新办居住证的前置条件),避免等待期影响累计进度。
综上,上海居转户的居住证年限是**“累计有效”**,但需与社保、个税形成闭环匹配。只要合法持有居住证、正常缴纳社保个税,即使中途断签,之前的年限仍可叠加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