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上海居住证落户公示
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以下简称“居转户”)公示是上海市落户流程中保障公平、接受社会监督的关键环节,旨在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信息进行公开核验,确保政策执行规范。以下从核心要点、查询方式、异议处理等方面梳理说明:
一、公示的作用与内容
公示是居转户的必经步骤——申请人通过区人才中心初审、市人社局复审后,信息会被公开公示,重点披露:
- 基础信息: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脱敏)、用人单位名称、居住证累计持有年限;
- 资格要件:社保/个税缴纳情况(如“近7年正常缴纳+近4年36个月社保基数达标”)、符合的落户条件(如“普通7年居转户”“临港新片区3年优惠”“张江科学城4年”等);
- 流程信息:公示期限(一般5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区人才中心)联系方式。
二、如何查询公示?
公示信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同步发布:
- 线上: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sh.gov.cn),在“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人才引进落户公示”栏目查看;或直接进入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官网(如浦东人才网、徐汇人才网)的“居转户公示”板块。
- 线下:各区人才中心现场公示栏(如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三、公示异议怎么处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申请人资格提出异议,但需实名并提供证据(如材料造假、社保个税不符等)。反馈渠道:
- 联系受理机构(即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区人才中心),或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电话:021-12333);
- 异议需以书面/邮件形式提交(需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具体线索)。
受理部门会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若异议属实,将暂停落户流程,涉嫌违规的(如学历造假、社保补缴)会取消资格并纳入上海公共信用平台;若异议不成立,继续后续流程。
四、公示后的落户流程
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局会出具《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需完成以下步骤:
- 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 携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居住证、房产证/租赁备案等材料,到上海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需提前通过“随申办”预约)。
五、注意事项
- 材料真实是底线:若发现社保个税补缴、学历/职称造假等情况,将终身取消居转户资格,并影响其他公共服务(如购房、子女上学);
- 关注公示时效:一般审核通过后1-2周内公示,申请人需及时查看(可通过“随申办”APP关注“居转户进度”);
- 优惠政策需明确标注:如“临港新片区3年居转户”“高技能人才直接落户”等特殊情况,公示中会明确说明,确保政策透明度;
- 社保基数要达标:普通居转户需满足“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上年度上海职工平均工资1.3倍/2倍”(具体依条件而定),需提前确认符合要求。
总结
上海居转户公示是“阳光落户”的核心环节,既保障了申请人的知情权,也杜绝了违规操作。申请人需提前熟悉政策(如“7年+社保”“特殊区域优惠”),确保材料真实,关注公示进展——走完这一步,“上海户口”就触手可及了。
(注:具体流程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最新通知为准,建议通过“随申办”或区人才中心咨询最新要求。)